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根据我校《中层干部业绩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层干部日常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制定2023年度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方案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为了做好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干部的履行“一岗双责”、日常工作和师德师风工作进行考核,各部门安排人员负责2023年度干部考核具体工作。
二、考核对象
2023年12月在职在岗中层干部。
三、考核内容
(一)述职述廉
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支部书记要报告个人抓党建、党廉情况,其他干部要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述职。中层干部将述职述廉报告电子档交党委组织部存档。
(二)民主测评
一是各党总支职工对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二是召开学校干部大会,中层正职在干部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三是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对全体中层干部进行评议,中层干部互相评议。
(三)工作实绩考核
工作实绩考核以学校考核小组对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为依据,工作实绩考核结果适用于该部门所有中层干部。
四、考核等次的评定
中层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核时间安排
1、2024年1月上旬,中层干部个人撰写述职述廉报告,相关部门对干部日常工作考核及评价打分,各基层党组织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对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2024年1月中旬,对中层正职干部进行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干部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的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视具体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在鄂东职教集团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集团兼职干部,直接认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试用期内的干部,参加年度考核但不评优。
七、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和全体中层干部要高度重视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和经验,查找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将年度考核作为提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落实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进步的重要抓手。
2、各项考核努力做到公平公正,考核过程中一经发现有徇私舞弊和拉票贿票等行为的,取消当事人和责任部门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中共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月3日